对于筹建期的帐务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0:34:57
各位会计业的大侠们好!
我现在有些问题特别的头疼,希望有人能帮我提提建议,致于万分的感谢谢!
我现在所在的公司是2001年成立的,到目前有7年的历史了.公司平时的管理费用都是做1、: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现金 2、费用来源是做:借:银行存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3、一些支出的货款和运费港杂等是做:借:其它应收款--丽地 贷:银行存款 4、工资也做在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应付工资/应付税金 一直以来的帐务就是这些,现在其它应收款,和其它应付款的金额是越来越大,而一直都没有利润进帐,各位有经验的大侠能告诉我,这样的帐务下去会有什么问题吗??按这种做法下去是正确的吗? (注:丽地,也是一个公司,法人和我公司的法人是一样的,把一些款项做他们抬头的是因为,这些款项是替他们支付的,但是没有什么合同,到时的解释只能是说,两家公司是同一个老板的)这样的帐务做到最后要如何结尾呀?公司的使用期是十年,那十年后是不是要注销,换名字??重新注册呀??
希望有高手能帮忙解决!多谢!多谢!!

关于开办费,如果对上面对利润有要求的话,倒是可以先在长期待摊费里面做,到时候一次或分次结转到管理费用就可以了。
但是替另一家公司付的款,如果会偿还,当然也可以先在往来里挂着,但是如果拿去就不还来了,到时候要么做债务剥离或重组,一般小公司不会迁扯到这些,那么审计一般情况下都是会批露的。

其他公司的费用,应当记在应收帐款……!~计算是同一个老板,但是不是子公司也不是分公司!~你不能什么都记在长期待摊费用阿!~这样长期没有利润的话,早晚税务要发现的!~可能直接计入费用没有收入每个月都亏损这样会比较明显,所以才计的长期待摊吧?但是这不是长久之计!~哪次有大收入赶紧转当期费用来抵!!~而且你这样有违了权责发生制原则,跟你说,这样挺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