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销售以何为准?发货时,收款时,还是签合同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8:39:25
应何时记销售帐?

对于收入的确认是这样规定的:
1、企业已将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有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已发生的成本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收入。

所以,这个不是简单地以发货、收款或是签合同来确定的。具体的情况比较复杂,要据实进行客观地分析。

依权责发生制原则
应该为发货时开发票了就要计销售收入

销售以发货时为准,记销售帐应该是先开票-发货-记账(销售帐).

企业会计制度以前断定销售是这样的,收到了货款或取得了收款的权力即为销售。这种方法曾经起到过一定的历史作用,你可以看一下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书籍,根据各种情况来判定销售,
收款发货的,在收款时确定销售,
以预收货款方式销售的以发货时为销售
等等
但一般有六条标准,看一下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