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和试用期有什么区别?实习期间的待遇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1:20:20
工作是签两年,但是实习合同要签7个月,实习期间就是帮公司做事,做项目(我觉得就是试用期,只是换了个说法),期间的工资是正式工资的40%.这符合法律规定吗? 如果不符合,是违反了什么条例?正式的待遇的应该是什么样的?希望专业的回答

实习可不是劳动关系,按照你和单位的约定,给与一定的补助。
劳动法没有规定实习,因为它不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
劳动法存在试用期,但是试用期也是正式员工,是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
因此,你的焦点是现在是实习关系还是试用劳动关系,如果你的档案等等都在单位,那即是劳动关系,这是试用期。
如果是劳动关系,那么你的工资不能低于同岗位的最低工资。

实习期倒不太听到,经常搞得是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
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就业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单位可以不为毕业生交纳社会保险。

试用期是针对劳动合同而言的,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内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毕业生还需要明确,如已在一个单位工作六个月以上,且工作岗位未发生变化的,签订劳动合同时就不用再实行试用期。

见习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后,实行的一年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后,即工作满一年后,就需由上级人事主管部门为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就是实习也不得第一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