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账上能留多少现金?账上收入老板能私人取用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7:25:47
我们公司每次银行进账后,老板都会把现金取出来,放在他私人那儿.那么我必须做提现分录,这们备用金账上的数就越来越大.请问备用金上的现金数有没有什么限制啊?一般来说,如果没有业务上的需要,只是老板私人使用,那么账上的收入是不是不能随便取出啊?难道收入就这样一直放着吗?
如果说我不写备用金,填写差旅费,这样为了提现而经常填写差旅费,但事实上记账凭证上却根本不做有关差旅费的分录,这样会不会不什么不妥?
那么我怎么才能让这笔提出的现金变得合理呢?是不是提出来的现金只能用在经济业务上,比如发工资,购材料,或办公费用支出上等.
我是新手,恳请大家多多指导帮助,谢谢大家.回答越详细越好,加分.

一般来说.现金最高为五日的存量.大于金额的要由开户行批准的.
对于你们的这么大的金额的.
你们只能想办法把这些钱整掉.
或是收回来.或是花了.或是拿票子顶.了.

备用金的管理不论采用何种办法,都应严格备用金的预借、使用和报销的手续制度。

什么是备用金?
备用金(国际上也称暂定金额)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等拨付给非独立核算的内部单位或工作人员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用的款项。备用金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或挪作他用。预支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等用的备作金,一般按估计需用数额领取,支用后一次报销,多退少补。前帐未清,不得继续预支。对于零星开支用的备用金,可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即由指定的备用金负责人按照规定的数额领取,支用后按规定手续报销,补足原定额。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单位,备用金领用部门支用备用金后,应根据各种费用凭证编制费用明细表,定期向财会部门报销,领回所支用的备用金。对于预支的备用金,拨付时可记入“备用金”(或“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报销和收回余款时记入该科目的贷方。在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单位,除拨付、增加或减少备用金定额时通过“备用金”科目核算外,日常支用报销补足定额时,都毋须通过该科目而将支用数直接记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
备用金的核定
预算单位为办理日常零星开支,需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库存备用金,一般不超过3---5天零星支付所需现金。各预算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业务量、规模大小及零星开支情况提出备用金额度申请,支付中心依据预算单位的申请及具体业务情况审定备用金额度,并签订备用金管理责任书。
备用金的使用
备用金主要用于小额零星报销费用支出,其使用范围为:除工资统发项目外的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其他确需支付现金的支出等。
备用金的管理
各预算单位领取的备用金应按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单位所发生的经济往来,除规定的范围可使用现金外,其他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备用金管理包括借支管理和保管管理。

备用金借支管理

1、企业各部门填制“备用金借款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