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国政治体制构成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9:02:14
美国以最高法院为标志的司法系统和议会为标志的立法系统,是不是美国联邦政府的组成部分??

请指教。

是的,但美国是一个三权分治的国家,它的司法,政府(总统和内阁)和议会都是独立的。如果政府的法令要通过必须要议会的认可,否则就不能实行,政府也无权要求司法机构关押或释放某一个人。而议会没有权力进行外交和执行司法命令。总之是相扶相成的。

如果政府想发动战争,那它必须得到议会的许可,否则就是违法,而违法的代价就是下台,以及下台之后的审判。

而国会是不可能进行外交和订立法令等任务。这是政府的任务,而政府订立的法令要得到议会的许可。

司法体系负责监督以上的两个机构。

具体可以看看有关欧美司法体系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