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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1:38:36
2007年11月9日下午5时,我妹妹张佳琳在西安城西客运站乘坐一辆私人运营小面包车回咸阳学校(陕西国际商贸学院),车上坐有9人,在咸阳服装下车四人,离学校约500米处,对面驶来一辆卡车,因两辆车车速均快,面包车司机躲闪不及,撞到车尾后车身连翻,车内5人均受伤,我妹妹最严重,左脸部左胳膊手均被玻璃扎伤,共缝30余针,住院22天,医药费8000,住院期间伙食费,营养费及其他间接费用3000元.12月13日交警大队调解,费用全部由两方肇事者赔偿,但两方都以无钱或其他理由拒赔.家人想早早了结此事,想让妹妹在校期间购买以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公司赔偿,但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原因是有肇事者并没有逃逸,他们就不承担此事.
请问,在这种肇事者不理赔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该给赔偿吗?谢谢
知道的指点下啦!

既然他们以无钱为理由不赔偿, 就到律师事务所申请法律的援助吧.. 应该可以变卖他们的财产来抵押掉部分数目吧..

如果说已经买了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又不赔偿, 就可以一纸诉状.. 找律师. 告上法庭..

反正输的一方必须付出所有的律师费.. 而你们是赢定的..快快找间律师事务所好好商量商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