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行为可以成为担保人吗?合同应如何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1:37:55
买卖双方进行交易,但由于双方第一次接触,所以买方要求将钱预付给买卖双方都能够信任的第三方,当卖方向买方提供了其认可的服务后,第三方才会将钱付给卖方。否则,第三方将钱退还买方。有点类似于淘宝网中的支付宝。
这样的买卖合同该怎样写,第三方以担保人的形式出现在合同中吗?
这属于什么类型的担保?第三方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跟日常合同一样写法,只是在甲、乙方之外,并列做中交易的丙方为第三人,将其交付款的操作约定写明以确保甲乙双方资金、货物乞付安全就行了。

第三方担保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