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者坚定有没有期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3:02:41
出院以后,伤者去做司法坚定有期限吗?急~谢谢

鉴定期限是指什么时间?
  答:鉴定期限是指决定受理委托鉴定之日起,到发出鉴定文书之日止的时间。一般的司法鉴定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疑难的司法鉴定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具有哪些情形影响鉴定期限的应当中止鉴定?
  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鉴定期限的,应当中止鉴定:
  (一)受检人或者其他受检物处于不稳定状态,影响鉴定结论的;
  (二)受检人不能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检验的;
  (三)因特殊检验需预约时间或者等待检验结果的;
  (四)须补充鉴定材料的。

  具有哪些情形可终结鉴定?
  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终结鉴定:
  (一)无法获取必要的鉴定材料的;
  (二)被鉴定人或者受检人不配合检验,经做工作仍不配合的;
  (三)鉴定过程中撤诉或者调解结案的;
  (四)其他情况使鉴定无法进行的。
  在规定期限内,鉴定人因鉴定中止、终结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完成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办理延长期限或者终结手续。司法鉴定机构对是否中止、终结应当做出决定。做出中止、终结决定的,应当函告委托人。

  因鉴定结论错误导致错案的如何追究责任?
  答: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工作人员因徇私舞弊、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错误导致错案的,参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追究责任。
  其他鉴定人因鉴定结论错误导致错案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