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的问题 请懂法的人来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1:42:00
大家好 我前段时间在这里提问关于民事赔偿的问题 已经有朋友给了答案 虽然不是很详细 但是总算是让我放了一下心的 但是我的这个案件迟迟没有开庭 因为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所以调查取证了很长一段时间 两个月前原告的律师把我作为第二被告一起告上了法庭 是个中级人民法院 但是法院却没有给我传票 只是用电话给我口头通知的 (补充一点:那个法院离我们这里稍微有点远 就是两个小时的汽车的路程 但是路很好) 通知我去后 我就积极准备应诉的时候 又突然打电话说不用去了 说要再等等 昨天又打来电话 又说要去了 又没有给传票的 我的律师也很纳闷的 我想问问有没有懂法律程序的朋友给我解答一下 法院这样做正确么 是不是也可以用口头的通知呢 谢谢大家的提问 后天就要去开庭了 自己很紧张因为从来没有去过法庭的 是不是像电视上那样的激烈争辩啊 希望朋友们能祝福我 再次谢谢大家

根据我国刑诉或者民诉,出庭必须要有传票送达,这是出庭的必要条件之一,所以法院的做法是不妥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也就是说法院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诉讼文书所不能送达的情况下,采用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还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这里没有电话通知作为送到的规定。但是,你如果不到庭,并不影响案件的判决,你还是要好好准备噢!

根据我国刑诉或者民诉,出庭必须要有传票送达,这是出庭的必要条件之一,所以法院的做法是不妥的。关于法庭辩论问题,并不必然向电视中一样激烈。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如果事情清楚,证据充分,并且在量刑上没有太大的争议,一般经过质证就可以定案了。如果对某些证据存在争议或者定罪量刑赔偿数额上有较大分歧,法庭辩论会相对激烈很多。
最后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