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关系人应该是谁?如果网管参与是否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9:58:14
网管还打了我,进行恐吓,还软禁了我一 夜.这该怎么判?被盗的会员只是自己用了几次,没有给别人,花了几十块钱,该怎么处罚?

首先你要弄清楚对方是不是“软禁”了你。你既然盗用别人的会员被抓,别人自然是不会很快放你走的,至少要你把钱拿出来才行。有一次有两个人想合伙斗笼子骗我钱,其中一个拿了钱走了,我自然是不会放另一个走,把其中一个扣押起来。那我这应该不算违法吧,总不能直接放走他,那我的钱怎么办。
虽然现在关于电子方面的法律还不健全,但是现在正逐步加强。反正在我们那里,如果你盗别人会员号,或者在网吧电脑装木马直接报警,至少拘留15天。至于楼上说的数量不够不够成犯罪,也不能这么说。就好比你抢劫吧,就算你抢了10块钱,依然是抢劫。我身边就有一个,抢劫行人几十块钱,蹲5年监狱。所以说如果你有确切的把握报警才有用,不然白忙一场。

你完全可以到派出所报案,告他们非法拘禁,殴打等,因为非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等,任何人与团体都不能非法拘禁他人,就算是你盗用会员信息,因为数额的问题,够不上犯罪,对你也只是说服教育,到是对方,随意软禁、殴打、恐吓、这些足够拘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