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母亲都是深圳户口,但是父亲不是,请问这样能申请深圳经济适用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8:20:58
我父亲的户籍正在随迁,很快就转为深圳户籍了.但是现在急需申请经济适用房.

深圳安居放房申请单位:
市住宅售房中心业务受理窗口。
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二村)莲花大厦东座二楼
申请人向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夫妻双方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或购房申请人方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配偶方具有深圳宝安或龙岗区常住户籍。
(2)单亲家庭的子女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
(3)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
(4)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军人、烈士的配偶。
(5)其他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条件。
2、申请人夫妻双方在深圳市没有购买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拆迁补偿住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和市场商品房),且没有在深圳市拥有自建私房或私人住宅用地,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购买其他安居房或经济适用房,也没有领取过未购房住房补贴(未购房补差款);
3、申请人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及配偶常住户籍迁入深圳市(含宝安区或龙岗区)或单亲家庭子女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时间、结婚时间或离异、丧偶时间应符合我局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时间;
4、申请人家庭年收入不高于我局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家庭年收入标准;
市人事局认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生不受家庭收入标准和上述规定时间的限制。

办理步骤:
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下达经济适用房销售计划和房源,通过媒体发布经济适用房出售通告→申请人到市住宅售房中心领取申请表格并递交申请资料→售房中心审核、分类排队打分→公示→售房中心校对、补充和更正有误的申请信息→再次公示→申请人领取自选房号通知单→申请人自选房号→我局与申请人签订经济适用房认购协议书→申请人到售房中心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申请人交纳购房款或到指定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申请人到售房中心领取“入住证明书” →申请人办理入住手续。
办理时限:由每次经济适用房分配办法确定。
由于深圳每次安居房分配时间并不固定,所以要留意报纸通告或到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网站了解((我与母亲都是深圳户口,但是父亲不是,请问这样能申请深圳经济适用房吗? 我和父亲都是深圳户口的,现在想把母亲的户口迁移来深圳,请问需要什么证件,办理过程如何?如何办理? 父亲户口是香港的,母亲是深圳的,小孩户口随父亲还是母亲 深圳的户口政策是孩子跟父亲还是母亲 小孩要上户口,母亲在深圳,父亲在广州。请问跟母亲上深圳户口需要那些材料? 父亲北京户口,母亲外地户口,有了孩子但是不想结婚,小孩怎么上户口?, 我要出国留学,但是我的姓氏与父亲母亲不同,会不会对签证造成影响? 请问如果在深圳买房子就会有深圳户口吗?我和老公都是外地户口. 亲生母亲过世 父亲再婚 就我一个独生子女 如何与父亲谈判继承生母财产 父亲突然死亡.,与母亲离婚了,究竟是我得财产还是父亲的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