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购房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8:36:29
本人在某房产2手交易中心看到1套比较合适自己的住房,但了解到是当地的拆间安置房.此拆间安置房共分2期,第一期已经拿到房产证和土地证.但价格稍高.2期的2证要到今年6月份才能办理.听说没有拿到2证的房子是不可以上市交易的,但2手房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如果想买,可以和卖方签定一个买卖预购合同,并让我交1万到2万的定金,如果到时卖方后悔,将双倍赔偿我的定金.不知这种做法合法吗?受法律保护吗?如果房主到时因为某种原因真的单方面毁约,我是否能得到2倍定金的赔偿?

是的,可以签订类似合同,约定分期给付房款,并约定办理过户的期限。
根据合同法的定金罚则,接收定金方单方面毁约需双倍返还定金。

只要签订好合同,把你预想到的风险在合同中加以约定。就可以了。

最好能签订包括中介在内的三方合同,这样可以更加有效防范风险,定金在合同中写明并出具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