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丧事理应由长子负责吗?还是子女同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8:25:58
我的奶奶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但因种种原因奶奶从年轻开始一直住在三女儿家,如果奶奶过逝后,丧事是在三女儿家办还是在长子家办?如果长子强烈要求自已承办有法可依吗?(有一点要说明一下,三女儿的房产属爷爷奶奶的祖产,三女婿是招亲上门的,长子的房产是自已买的)
补充,无任何的财产纠份,长子的目的只是尽个孝道
补充,无任何的财产纠份,长子的目的只是尽个孝道
在入殡时和做丧事时老大有负较大责任的义务,费用方面若有兄弟我们当地是要要平分啊
丧事办理应属于民事纠纷,即使交由有关部门办理裁决也是调节,并无明文规定。但继承法中男女是平等的。如果只是办丧事而无遗产纠纷的话,应该合理协商。
应是子女同等,法律并未就此明文规定,根据“罪刑法定原则”,长子自己承办无法律条文支持,只可私下协商
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风俗啊!如果没什么财产纠份,那最好依照当地风俗,不要弄出矛盾!影响兄妹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