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物业公司可以这样收钱吗?有请法律达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3:59:33
我们在一个商场里做做点小生意,商场是店里中店的,独立门面.
因为商场规定要按他们新制定是时间开门签到.还没有听过什么地方开门要签到的,开门做生意都是自觉的,难道有人花了钱投资不开门做生意的?
他们给出的罚单写着你在2008年3-8,4-8日未按规定开门营业(开门时间7:40-18:00),违反了九隆广场管理规定第六条第2项规定,现对你进行150远处罚(接到通知的当日交清).我们没有去交,第三天就把我的商铺门给封了.
物业公司并没有把他们的规章制度贴在明显的地方,当时也是口头通知几点开门,以前通知过几次,变更过几次开门时间,都是口头通知的.商场一点人气都没有,我们都是8点半到9就点半来开的门.要是商场生意好,谁不愿意早点来?去年交的物业管理费还不给发票,只给收据.
他们这样罚我的钱还有封我的门合法吗?

首先要看你和九隆广场是怎样一种合作关系。如果你仅仅是租用他的房子在经营,这样的操作就肯定是不合法的,因为物业公司对外是没有罚款的权利的,更没有封门的权利,其实就事件发生时你可以直接拨打110来处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