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在侦探史上的地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9:00:42
如题

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塑造的著名侦探形象。他热衷于侦破案件,倾注全部身心。案件发生时,他殚尽竭虑,夜以继日地思考案情;需要行动时,他不分昼夜地赶赴现场,不顾自身的安危。他不怕困难,越是扑朔迷离的案件,他越是迎难而上。福尔摩斯的形象鼓舞着人们与邪恶和犯罪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福尔摩斯侦破的四大奇案:《血字疑案》、《恐怖谷》、《四签名》和《巴斯克维尔猎犬》。这四大奇案充分展现了案件侦破过程中的惊险、曲折,吸引读者感同身受地随同福尔摩斯历经艰险、挫折、失败直到成功。

福尔摩斯先生身高六英尺有余,身体瘦削,目光机敏,举止行动异常灵活。他兴趣广泛,在某些奇怪的领域内,他学识渊博,见解精深独到。但在某些方面,比如文学、哲学和政治方面,他几乎一无所知。据他所言,他只记住对他有用的知识,因为大脑的存储空间有限,无用的知识绝没有记忆的价值。

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是一个具有高度科学头脑的私家侦探,也是一位理性又博学的英国绅士。他出生于一八五四年秋冬之间,有一个哥哥,名为麦克罗夫·福尔摩斯,比他年长七岁。歇洛克·福尔摩斯曾在贵族学校就读,但未完成学业,后毕业于牛津大学,主攻化学。

他精通侦探业务所需的多种专长,如化学、心理学、解剖学、数学、外语(法文、意大利文、德文、拉丁文)等等。另外他也善于刀剑,既可搏击自卫,又可擒凶捉匪。尤其他那观察入微的心和善于逻辑推理的缜密头脑,一旦发现疑云,就全心投入,废寝忘食地推敲,直到案情水落石出。他高超的破案技巧,常令人心服口服,更让读者拍案叫绝。

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他脚踏实地地出现在现实生活里面。他乘坐大家熟悉的马车或火车,出没在11月伦敦的大雾之中,他住在众所周知的旅馆里,阅读《每日电讯报》和其它流行的报纸,与社会上各个阶层的人们来往接触……使读者很容易相信他是社会现实中的一员,感到真实难忘。

福尔摩斯具有高超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实践的结果。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源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因此,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