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大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3:23:13

中期报告的内容包括:

  (l)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2)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3)已发行的股票、债券变动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5)证监会规定的有关其他事项。

  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

  (l)公司概况;

  (2)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3)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持股情况;

  (4)已发行的股票、债券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名单和持股数量;

  (5)证监会规定的有关其他事项。

  临时报告的重大事项包括:

  (l)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遭受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损失;

  (6)公司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董事长,l/3以上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股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相关政策法规可以参考《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可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