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大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3:23:13
中期报告的内容包括:
(l)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2)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3)已发行的股票、债券变动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5)证监会规定的有关其他事项。
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
(l)公司概况;
(2)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3)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持股情况;
(4)已发行的股票、债券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名单和持股数量;
(5)证监会规定的有关其他事项。
临时报告的重大事项包括:
(l)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遭受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损失;
(6)公司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董事长,l/3以上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股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相关政策法规可以参考《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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