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的赔偿 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20:31:41
我有个亲戚在一天晚上10点钟左右,在我们这个城市的十字路口被一辆面包车撞死,对方的车辆一查是有个单位上的,但是那个单位说已经卖给那个人了,只是没有过户。我这个亲戚没有驾驶证,且是酒后驾驶 ,今年28岁,父母50多岁,且没有孩子。在十字路口应该是面包车让着行人的,而面包车在十字路口并未减速。请问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应该赔偿什么什么费用。
交警事故处理结果是五五分。我还想问一下,如果是上诉到法院的话,按规定应该是十多万元吧,这些钱在判定后的六个月内能否拿到,拿不到应该怎么办啊,谢谢。

车子不管归属全是谁的都要陪的!
当时是否报警?
双方都有过失要看对方行车违规?
未违规的话赔偿金额不会很大的四五万吧!
违规的话应该十几万的!

上面的已经回答得很专业了。

还需要调查行驶速度、是否有红绿灯等,责任还是等交管部门认定吧,涉及的问题太多。

赔偿主要是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