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共8个人在上海一小区租了一套200平米的房子,这样算不算群居,是否符合上海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7:58:09
顺便说一下上海上海群居法律规定
200平米,三室两厅,每室住两个人,其中一个厅住两个人,还有一个厅空闲在那,总共8人,这样算不算群居

我在上海做房产的,这是我们在签租赁合同时必须让租客签署的告知书,你想知道的应该都在里面了。
告知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上海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和关于“上海平安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平安建设,建设和谐静安,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三号)、《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沪府发[2004]29号)、《关于抓紧开展住宅小区“群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沪房地资交[2007]86号)和我区规范租赁行为消除居住房屋的群租隐患工作的要求,加强住宅房屋租赁管理、杜绝“群租”现象的发生,现本中介公司将有关规定告知出租方和承租方:

一、 在房屋租赁行为中房屋出租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 将一间房间出租给多个自然人或家庭,或者出租给一个家庭、但人均承租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

2、 将不分门进出的客厅或者厨房间、卫生间改为卧室,对外出租;

3、 擅自将购买或承租的居住房屋分割搭建若干小间,按间或床位出租;

4、 出租芳不得授权或允许承租方进行以上3种行为。

二、 在房屋租赁行为中房屋承租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 在没有书面征得房屋原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

2、 租用已被违法分割或改造的房屋。

本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已详细阅读以上规定,并承诺严格遵守和履行上述规定。

本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已详细阅读以上规定,并承诺严格遵守和履行上述规定。

告知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________________ 执业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