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离婚,欠条前夫不认,我该怎样讨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8:46:18
欠条
11.3日借林XX柒万伍千元整
在2008年元月一日归还到期不还,
由法院变卖我名下财产归还
林XX.

欠款人:XX先生
身份证号码:788867898987778
2007.11.3
欠条的格式就是这样.

这张欠条是我前夫在我们未结婚之前写的,他现在不认帐,说这欠条是我拿结婚威逼他写的,而事实是:我手上有钱,他需要忝置机器.我的条件是在08年以前结婚的话我就把钱给他做生意,而担心他不结婚,就写下了欠条…结果就是08年前结了婚, 本来想结婚了,这钱就不要他还了,但结婚不到五个月也就在今年4月份离婚了…..
在结婚的五个月里他生意做得不错,我也在里面耕耘了,我离婚也没有去分共同财产,他就补助了2万块给我.而我只想追回这张欠条的钱.
另补上,我的证据只有,在我银行账户里取过一笔六万块钱的款子交给他,但我没有见证人.
现在是我们离婚了,离婚协议里面有一条是:双方无债权债务.
我这张欠条追回的希望大吗?而我的诉讼书该怎么写呢.
如果有上海的律师有兴趣接这个单子的话,可以发消息给我.
离婚协议里的无债权债务不是只针对结婚期间的债么?

但欠条是婚前写的呀?

只要有借据,双方的签字。
就去上述,任何律师都会接的,很简单。

1、直接拿着欠条向法院起诉就可以,追回的希望是很大的。

2、婚前的欠条与婚姻期间的债权债务没有关系。

3、如果你前夫书欠条是威逼他写的,应该由他来举证。

离婚协议里面有一条是:双方无债权债务.这张欠条追回的希望不大。结婚可以让债抵消,况且你们已经共同表示无债权债务,所以难。

这样的男人你怎么会选择跟他结婚呢,女人还真是容易上当哦,他本来就冲着你的钱来着。

1.离婚协议里面有一条是:双方无债权债务. -----这不是承认不要他还了吗?

2.离婚协议里的无债权债务不是只针对结婚期间的债么? ----这涉及到对有关协议条文的解释.到底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涉及的财产是双方的所有财产还是仅限于共同财产(这里的所说的财产分割包括债务)?如果你也认为分割的对象要包括婚前财产的话,那离婚协议里面:双方无债权债务便是承认不要他还了.当然你可以以遗忘为由在2年内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当然,这时你得证实这部分财产(债务)的确是"遗忘"造成的).

最后我有几个看法:
1.你婚前所有的欠条如果事实真实就应有效.
2.结婚不会导致债权债务的消失,而只会认债务的效力暂时中止(离婚后重新开始计算).
3.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是否应包括分割婚前财产---这也是本案的焦点.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本人倾向于认为是包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