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致使他人轻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0:12:22
你好!我想向你咨询有关故意伤害罪的行事,详细过程如下:
我有个老弟在某工厂上夜班,因工厂是计件工资的。3月23日晚上,我老弟与领班因计数问题发生争吵,然后领班先找凶器追打我老弟未逐后,我老弟也随手拿了凶器进行还手,并打中领班人员的后脑,深3CM(后经医院鉴定),工厂随即将伤者送去医院治疗花费13000多元(工厂老板先垫付),随后我老弟亦被当地派出所按行事拘留到至今,受害者住院12天后已经出院并上班.
前天家属收到公安局发来的拘留通知书,上面写的是: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1条行事诉讼法。
请问像这样的案件一般打人方负担怎样的责任?要判刑吗?判多久!请给予答复,谢谢!

是犯罪了。以争执的事实起因来看,这属于报复伤害,双方都有错。故可能判2-3年刑,如果律师委托的好,也可能是“判二缓三”——但这就要看你们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的主动程度了:如果和对方协商的好,对方也承认自己有错并在费用赔偿上与你方达成妥协不再追究,那就完全可能是这个结果!假如不是这样,对方一直紧咬不放,并找出其它对你老弟不利的证据或证明,那就可能是4-5年的实刑了!!

他这种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
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12天就出院来判断,对方很可能是轻伤。你要搞清楚对方收到什么程度的伤害,如果在轻伤之下,你弟弟是不用收到刑法处罚的。具体量刑也要看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