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是否该出点抚养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9:02:13
一男一女未婚,生下了个儿子,已经三岁多了,现在男的不想再要女的了,但想要孩子,女的也不想再跟男的了,想另走别处,不过这女的也想孩子,只是男主作主了,不给她,她也只得答应了,现在那男的想跟女的要抚养费,是不是应该的呢?

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单方承担抚养费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现在孩子由男方单方抚养,女方未抚养的话,是可以要求支付一定抚养费的。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不应该
因为他们都抚养了。

首先来说,抚养权是可以主动争取的,至于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你 说的这个虽然男女双方并未结婚,但对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
所以如果女方放弃抚养权,就应承担相应的抚养费!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父母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是法定的
并不因为离婚而消灭
其中一方如果带孩子
另一方有义务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孩子是否是正当结婚后所生并无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