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付多大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1:35:06
我行驶在市区道路快车道路时,这时在我右边慢车道上有一辆非法改装的自行车加马达的机动车、横穿马路与我右前角相擦,造成骑车人头部受伤,本人第一现场拨打求救电话,现在已在医院治疗。请问我该付多大责任?经交警测量刹车痕迹为22米。道路行驶规定:限速度50。我是出租车以垫付药费2万元,车已被扣十天,伤者至今未垫医药费,我该怎么办?事故报告应该我多长时间定下来?车什么时候可以放行?他是否负有责任?

按照你的说法你应该无责,对方全责。如果你被判无责的话,因为对方属于非机动车(自行车改装车也算非机动车),你应该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的部分由对方承担。至于事故认定,应该在所有检验报告结果出来后才能认定,事故认定之后,才能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