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孩子被人打了,前期鉴定做了。案子已经判下来,后期坚定还没来的及做,可以重新起诉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1:42:59

不能 一事不再理 司法终局
如果没过诉讼期限的话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抗诉 进而提起上诉 把后期鉴定作为新证据出示
但是根据上诉不加刑 被告方刑罚不会再加重

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原则之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根据上述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首先搞清楚,你说的判下来是什么?是一审还是二审。如果是一审,在判决书没生效的情况下,当然是可以上诉。
还有要搞清楚,被打了,是民事判决还是刑事判决。不能随便说,上诉 不加刑。如果是民事判决,当病情出现新的情况,或是新的证据,也是可以重新起诉的。

如果是二审,是要有新的证据,检查院抗诉或你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这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