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走私判什么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3:22:00
我一共给她汇款了400元,好后悔啊....我真是太愚昧了。我还是在校的学生,报案会不会被同学知道了?那样就太丢脸,唉~ 大家帮帮忙...
买走私,情节严重的涉嫌走私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下列走私行为,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以走私罪论处.数目较大一般是上万元.
假如是一般小数目,则是一般违法行为.只是罚罚款而已.怎么楼主遇上流氓了?放心报案,还要告他们恐吓呢!他们就很大罪了.
补充:不会的,同学也知道你是无辜的,是人都会这么做.最好去报案,挽回自己的损失.这是最好的办法.报案速度要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