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存放东西是借用合同还是保管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9:16:18
顾问到超市购物将6800元现金及相机存放于超市储物柜中,超市柜上未载明“贵重物品请勿存放于内”的提示。购物后,顾问用储物柜的钥匙尽打不开柜子,后与超市沟通,超市拿出备用钥匙将柜子打开,打开后,柜子里的现金及相机不见了!
到底是借用合同、保管合同还是买卖合同的附随义务呢!
这个案子,超市居然胜诉了!

确实是保管合同。你必须要证明你在里面确实存了这些东西,这样你才能胜诉。

保管合同!

未说明是人工存储还是自助存储。
若是人工存储,属保管合同。若是自助存储,适用借用合同,因为保管物占有和支配能力在存放人一方,管领和控制权未转移。而保管合同的明显特征就是保管物的实际支配和控制权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