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谁投资,谁受益,谁承担责任”的民事责任承担原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09:07:40
看到有这么一个民事责任的承担原则。
请问这个原则出自什么法律规定?适用于什么法律关系?
是在研究一个房地产开发问题时碰到这个问题。
所以想问问在房地产开发的纠纷争议方面有没适用这个原则或者类似的原则?

“谁投资,谁受益,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出自“环境保护法”,适用于企业投资时对环保的处理。投资者在获取利润的同时有责任和义务处理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问题,这是环保法明文强制执行的。
谁投资,谁受益,谁承担责任”在房地产开发纠纷方面,适用的法律除上面提到的环保法外,还有土地法及房地产开发条例对此也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意思是说:1、主权及受益权归属以实际投资为界定标准;2、权利及利益是与义务和责任对等的,在享受权利及利益的同时,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这里的义务与责任包括对污染物的制理以及相应的条例规定的义务与责任等(包括对客户的承诺的对现)。
民事责任,对民事的简称,是指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法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或者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属于法律责任的一种,是保障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实现的重要措施,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谁投资,谁受益,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出自“环境保护法”,适用于企业投资时对环保的处理。投资者在获取利润的同时有责任和义务处理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问题,这是环保法明文强制执行的。
巧了,我也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算是同行。“谁投资,谁受益,谁承担责任”在房地产开发纠纷方面,适用的法律除上面提到的环保法外,还有土地法及房地产开发条例对此也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意思是说:1、主权及受益权归属以实际投资为界定标准;2、权利及利益是与义务和责任对等的,在享受权利及利益的同时,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这里的义务与责任包括对污染物的制理以及相应的条例规定的义务与责任等(包括对客户的承诺的对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