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结婚,有一小孩,女方家长想赠送自己一套房子,只写女方名字,离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4:47:34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不属于,新的司法解释里明确注明,夫妻一方的父母(或其他)明确表示只赠与一人的属于个人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般不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