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是否构成重婚?应该如何取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6:29:48
我爸妈是1984年结的婚,当时没有办理结婚证,是按照当地风俗结婚的,现在爸爸与另外一个女人在一起同居,而且已经一年半多了,那女的知道爸爸已经结婚.现在他要求离婚,我们能起诉他们重婚吗?应该如何着手取证呢?
现在我妈妈很伤心,家里一共是6口人,当时爷爷过世的时候,留下了几万块钱,钱是掌握在姑姑(爸爸的姐姐)的手中..也没有任何证明.现在是爸妈,我,姐姐,哥哥三个小孩,还有奶奶..家里一共是一个房子,和一些土地,爸爸的意思是土地他要,而房子给妈妈,爷爷的钱给奶奶.我们几个小孩什么也没有,靠自己..我们几个小孩都没结婚呢..
还有妈妈的也已经年龄大了.而且由于天天伤心,身体也不好.还有妈妈也没工作,也没什么技能工作,只能做一些辛苦的事..精神损失应该如何算呢?
不知道大家如何看待?
关于以上的财产,应该如何分割呢?

1、你爸妈属于事实婚姻。

2、你爸与另一个女人不构成重婚。

3、你妈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的同时,要求你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

4、你爸妈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大部分财产归你妈所有。

你爸妈算是事实婚姻,你爸和另一个人也算是事实婚姻,根据法律的规定,1994年2月1日前的事实婚姻法律是承认的,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问题是因为前后都是事实婚姻,你爸妈的婚姻在94年之前,属于法律承认的正式婚姻,具有效力。所以,可以告他重婚。
财产的分割,你爷爷的遗产,你奶奶,你爸和你姑都有继承权,你爷爷没有遗嘱,所以按照法律规定,一半归你奶奶,另一半再平分给你爸和你姑。
你爸妈的婚姻有问题,你爷爷的财产你妈具体可能分不到什么。但是你奶奶还在,那些财产一半的所有权是你奶奶的,你奶奶想给谁都可以,剩下的那些经过你姑和你爸各半。你们几个子女都有份的。
土地和房子,是你爸妈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你妈有一半,没有理由只能要房子的,而且,事实上你爸有过错,如果起诉,法院会照顾你妈这方的利益的,可以要求精神赔偿,但是钱不多。
具体还是和律师咨询下,希望对你有帮助

应当算是了,但是取证还是要靠你自己,首先,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92年前没有登记结婚的,应当属于事实结婚,法律予以承认,即你父母有法律上的婚姻事实。
同居的概念,比如你父亲晚上不回来住或者是根本不回家与那个女人住在一起并以夫妻名义共处就可以认作是证据。
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如果要求离婚,可能会有80%属于你母亲,毕竟你父亲有错在先,也比较容易举证,重婚是刑法上的概念,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算重婚,可以起诉.

1,你母亲和你父亲的关系受法律保护.94年之前的事实婚姻法律是保护的.

2,你父亲是否构成重婚,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了重婚,这需要你在你父亲现在居住的地方调查,可询问邻居等,以及可以用照片来证明,再结合其他证人正言的.
如果构成重婚,可以提起刑事自诉,典型自诉案件.

3,不管是不是重婚,与他人同居是法律所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