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期限到了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1:47:16
我是因故意毁坏公司财物被拘留的,2007年4月12日被取保候审,现在一年以过我也没有接到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最晚什么时候能接到?

好象取保候审没有期限,也没有取消或发个通知取消什么的.取保候审期间没有新的犯罪,公安机关自然就不追究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
第二十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
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
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
,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第二十一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
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
,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
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你可以根据以下规定判断自己的情况: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
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
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
,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第二十一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
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
,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
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