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在工作期间受伤如何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4:02:15
我家是开装修公司的,07年9月分我家有个亲属的孩子毕业后没有工作,央求到我家学点什么,后来看他家生活比较困难,就留下来上他在这学点手艺,年龄17岁,并不是我家正式工人.10月下旬,由于他精神不集中,被剪板机碾伤,经医院诊断为右手食指脱套伤,右手中指末节挫裂伤,指尖撕脱骨折.可我们肉眼看并无大碍.所用医药费全部由我家支付,并安排专人陪护,出院后没到我家继续工作,于08年4月份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要求我家赔偿因工伤所花费的各项费用及赔偿金等共计15000元,请问其要求合理吗?

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根据劳动法
你做为雇主,就应该负责你员工在工作上面的工伤.
他们要求你赔偿这些 应该算合理.
如果闹到法院上,我估计哪个数字远远超过了这个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