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海基线声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4:08:58

内容很多,自己去看:
http://rwxy.tsinghua.edu.cn/xi-suo/institute/ky/yxt/zz/dy/08.htm

领海,是沿海国领土的组成部分,即沿海国与陆地领土及内水相连接

的一带海域。国家对领海上空及其海底行使主权,他国不得侵犯。

领海宽度的概念,最早产生于公元14世纪。但数百年来沿海国家对

其领海宽度没有形成一个统一标准。有的国家主张领海宽度为3海里,有

的主张12海里,有的甚至主张200海里。

1958年和1960年,联合国先后两次召开国际海洋法会议,对

领海宽度问题进行了专门讨论,都没有取得任何结果。直到第三次联合国

海洋法会议,各国才对领海宽度达成一致意见。1982年通过的《联合

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每一个国家有权确定其领海宽度,直至按本公约

确定的基线量起不超过12海里的界限为止。”这一规定,既解决了数百

年来悬而未决的领海宽度问题,又满足了中小海洋国家在防务和安全、资

源的经济利益方面的需要。

沿海国对领海的圈划方法,必须按照国际公认的两种方法进行:一种

是正常基线法,一种是直线基线法。

正常基线法,又叫低潮位基线法。它是以落潮时海水退到离岸边最远

的那一条线为基线;再向外延伸到该国规定的领海宽度,即为领海线。领

海线和领海基线之间的海域,就是一个国家的领海,也叫“国土海洋”。

直线基线法,又叫折线基线法。这种基线法就是在大陆沿岸突出部位,或

沿海岛屿上选定某些点作为基点,把连接各相邻基点所得到的折线作为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