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院子里掉了东西,谁来负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4:39:31
事业单位家属院子里,(因为是单位宿舍,没有物管费)职工的电瓶车被小偷盗了.(价值3000元)

报了案,派出所的已经查明:由于单位请的看门大爷很不负责,根本不管进出的人和物,使小偷比较容易的得手.现在小偷根本找不到了.

请问这个损失谁来付?付多少?如果协商不了,起诉的话,法院一般怎么判?

没有物管费,不具备与你形成保管承诺的契约关系。对偷盗不负责。

看门的大爷仅仅是单位看大门,不看里面的门,不是保安!

所以个人倒霉!

首先要看公司的章程和一些制度上是怎么规定的 要是无成文规定
公司只好认倒霉了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