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购销合同的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6:56:26
公司考试有一这样一个题目,请问究竟怎样回答好呢

违反购销合同的责任

一、供方的责任:

1.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包装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应偿付违约金、赔偿金。

2.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而多支付的运杂费;如果造成逾期交货,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二、需方的责任:

1.中途退货应偿付违约金、赔偿金。

2.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或提货,应偿付违约金。

3.错填或临时变更到货地点,承担由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我一年要签好几十份合同,按我个人认为应按如下方法解决:
1.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你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关于货款问题,在签订合同时,都会有付款方式,条款可说明,货物所有权自货到时开始转移,但需方不履行合同的(主要是付款),货物的所有权归供方所有.
3.关于未及时交货的,一般都会交违约金,按每天多万份之几算,但是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10%,超过期限的,需方有条件当方面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