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一辩陈词,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21:19:05
关于网络利弊
我是反方:论点弊大于例
星期五中午之前交答案
谢了!!!
资料也行,要翔实.

从以下几个方面陈述我方的观点:
从量上说,目前网络有三个难以解决的问题:第一类是网上安全问题,主要是指黑客、病毒和网上欺诈等;第二类是指传播色情暴力和仇恨的不良信息;第三类是形形色色的信息污染和垃圾,就在对方辩友的三分钟陈词里,全球主要网站已经被黑客入侵了近200次,全球互联网计算机可能已经被最新病毒感染了170万台次……现实中,大学生上网已带来了诸多危害:
其一,据一项调查显示,不少的大学生成了"网虫",沉湎于网上,将90%的时间用到网络游戏上,做了网络的俘虏,为网络所累,痴迷于"网吧"、"聊天室"不能自拔。不仅耽误了学习,甚至犯罪。中广网宁波11月4日消息(记者章恒 曹美丽) 只因在网上对骂,两名大学生竟结伙砍人,造成多人受伤。宁波市余姚法院日前审结了这起案件,参与斗殴的几名大学生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人们在叹息这些花季少年误入歧途的同时,也不得不开始关注这样一个话题:网络引起的青少年犯罪。
其二,大学生极易沉浸到网络的虚拟化生活空间中,一旦回到现实社会就产生一种孤独感,患上"网络疏离症",成天高唱:网络是我家,我的眼里只有它。这样对心理造成严重损害。同时在生理上大学生正处于发育成熟时间,但是他们一上网就是四、五个小时,不仅眼睛超负荷运转,危害视力;也使得脊椎变形,真可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其次,从质上说,我们今天讨论特定主体是大学生,我们是特殊的群体,我们易于接受新鲜事物,求知欲望极其强烈,但我们生理、心理还处于刚刚成熟阶段,对待新事物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自制力差。这些固有的特征,与网络固有的问题,在本质上就构成了大学生与上网之间固有的不可调和的矛盾。
所以现实迫使国家机关颁布关于网络管理的专项法律,但网络的开放性、自由性、无疆域特征也导致了法律难以奏效。正如尼葛洛庞蒂所指出的,在网络世界里,人类社会现存的法律,就好像一条条"在甲板上叭嗒叭嗒拼命喘气的鱼"。所以,在目前及可预见的将来,网络的种种弊端仍然存在。也许将来某年某月某日,网络将成为一方净土。但一万年太久,我们只争朝夕,现实是网络已经对大学生的身心构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
与网络对青少年的正面影响相比较,其负面影响显得更加突出而尖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