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可否在大陆提起法律诉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4:26:24
双方都已经取得香港居住权,一位是永久居民,一位是香港居民.他们可否在大陆原籍地(同一地方)向对方提起法律诉讼?法院有关部门是否受理?他们是婚姻关系,而且在原籍结的婚.女方是男方申请去的香港.
在中国是不允许有两重户籍的,一般来说,户口迁出,在原籍取消了.大家有没有清楚这方面法律的?香港现在是一国两制,法律和大陆一点也不相同的,大陆怎么受理,受理了又照哪个来审理?我觉得你们能不能说些有力的法律依据!

1、根据属人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收中国法律保护。中国香港人当然可以在大陆提起诉讼。

2、你说的不允许双重户籍是《国籍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香港早已回归祖国,既是一个国度,奈何不能提起法律诉讼?

根据冲突法的规定应该适用婚姻缔结地的法律。原籍结的婚那就是适用大陆的法律。

可以,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上边有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