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跳槽,离职阻碍和入职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22:49:16
我在A公司签了三年,干到一半的时候找到了一份更好的工作在B公司,offer已经拿到了。
现在我已经向公司提出书面的辞职。

我想问,如果过了一个月公司不放,会影响我在另一个公司的入职么?
是不是离职公司需要开什么证明,然后证明要给B公司?

我的户口档案都在青岛(我在北京工作),应该也不用转户口档案什么的。
损失是有的,我在公司算是个小领导类。。。当然是小虾米角色

证明方面,我的辞呈是EMAIL形式发送的,昨天晚上发的,今天我的直接领导转给了她的领导……

现在根据劳动法不是没有违约金了么?

离职证明肯定需要的~因为计算你的工作时间和调转档案户口等一些事宜需要用到!但是不一定要给B公司。
根据劳动法,A公司应当在你提交辞职信后1个月内帮你办理离职手续!你的辞职证明是不是有部门审核意见然后上交?日期证明保存好!
不过一般单位不至于这么强留你!除非你有一些培训或者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

好好跟领导沟通一下吧~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领导会理解的!

另外劳动法规定的不是很详细!但是你现在能交违约金赶紧办完才是正道,你能跟他们提劳动法吗?撕破脸皮对你没好处!何必呢!

不会的,公司会放的,

首先你要先清楚A公司离职手续如何办理,例如:提前一个月或一周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等。
如果是签约合同的,那么依据合同法,违约的一方要缴纳一定的违约金。
那要看你对B公司做出的承诺,是什么时间去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