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下关于民事案件的问题!高分求助!!专家来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3:11:24
98年立案的民事案件.当时法院调解3次没有结果!至今没有拿到法院的判决!现在到法院查案件的进程没有任何结果!材料也找不到了!现在原告手里唯一的证据就是立案收据.往后我应该怎么办???专家来回答下!高分悬赏!!
专家来回答下!!谢谢了!!
回答的好加送200分!!!!人格担保!!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你现在已经过了10年还没有判决吗?具体情况是怎么回事?

上检察院去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