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因欠我债未还此人又因经济案件被拘,我被分局做了笔录,请问此笔录会被单位和家人知道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9:38:23
一个人因欠我债未归还齐,但这个人又因其他案件被拘,分局找我去做了借债一些事情的笔录,请问这些笔录会被单位和家里人知道吗?
我是说要债的这个事情,会不会被单位和家里人所知道呢?还有录笔录之后回到家突然想起了一些什么没说到的?怎么办?因此我会付法律责任吗?

不会
这个笔录是司法笔录,只有在检察院的卷宗和法院审理该案的卷宗里保存,非涉案机关和人员无权查阅。而你并非犯罪嫌疑人,做笔录的事不需要通知你单位和家人的。
要债的事情是你和那个犯罪嫌疑人之间的民事纠纷,检察院没有义务也没有必要通知你的单位,这事和检察院的工作没有任何关系。你回去后想起还有些没说的话,如果是和之前所说的矛盾的或者说之前说了谎话,必须到检察院再做笔录说明,不然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补充内容,随便你去不去了,那是你想不想做“好市民”了

如果你作为证人作笔录,通常不会的。

有可能会,如果案子公开审理,笔录当庭宣读,而单位或者家里的人又到庭旁听的话。

不会把证人的证言告知单位和家人

你可以到分局请求保密。

一般不会把证人的证言告知单位和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