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至今还未与劳动者签订08劳动合同法,该企业如何赔偿劳动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7:01:04
公司到现在还未与劳动者签订2008新劳动法,劳动者应得到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劳动者工作时间也比较长,超过1年以上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双倍工资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到现在还没有签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自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但要注意收集你在公司上班的证据,比如工资条,上班的出勤等
但如果超过一年的,可以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现在就是公司要你签也不要签,直接与公司协商赔偿走人得了,如果不从的话就到劳动局去投诉,不仅你可以拿到赔偿还可以记公司罚款一大笔

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新法优于旧法,如果某些规定是旧法优于新法的话,按照以前的旧法。你可以对比新旧法,看哪方面比较有利你。一般来说你可以按新的劳动合同法要求企业赔偿

好像是你工资的两倍赔偿吧!

那么以前有劳动合同吗,如果以前劳动合同的,可以不用重新签订的,如果没有签订的,可以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如果是在一个月以上一年以前的,可以要求双倍支付工资,如果超过一年的,可以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