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于台湾人是否同样有约束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7:38:35
在台湾人运营的一个论坛上发布着一个侵犯个人名誉权和隐私权的帖子,请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对于这个论坛的侵权是否有约束力,如果想起诉这个论坛,我该走怎样的流程?

中国法律对于网络侵权有明确规定。而且中国法律实行属地加属人的管辖原则,即中国法律适用于中国领土内的所有人和全体中国公民。

网络侵权由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如果起诉该论坛,流程为:
1、咨询律师,委托律师;
2、提交证据,起诉;
3、法院审理判决;
4、执行法院判决裁定。

对于在大陆的台湾人应该有

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适用于中国领域内所有人.台湾省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人理所当然约束于我国法律.
二,起诉可以在起诉人所在地的法院进行.
三,不过该案的执行可能有点困难.

中国法律适合中国境内所有公民和拥有中国国籍的公民.
包括领空,领海,领土.台湾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