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退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0:15:33
两个人因为家里人的怂恿订了婚,同居了,后来时间长了就了解了他的个性。觉得自己并不爱他。不想一辈子就这样过去。有一段时间我要改变他。后来发现改不了。就想退婚了。

我们家当时收了两万左右订金,加上亲戚的一些红包,还有酒席之类的。差不多花了三万,但是我跟他在一起一年了。

然后我们这样的问题应该怎么样处理呢。
一楼的,我看不懂你什么意思。

说明一下。我是女方,是我退出来要退婚的。

你们2个人谈谈,,然后和双方父母谈谈..
毕竟是父母同意的
如果你男朋友也同意退婚的话..礼金退一下,其他的就不要退了..
如果男方不同意退婚,,
那你只有赔钱了..10万的话..人间肯定你退婚
这是我们这里的方法
但是订婚是不受法律保护
既然在一起一年多了,还是要想清楚
毕竟你也付出了1年的青春
最好还是不要退..
实在忍受不了
那只有你自己做决定

1.根本就不了解对方就订婚?就同居?现在后悔是不是有些晚了?
2.如果对方不是结婚的人选,在一起10年也是这个结果,给退出时就不要再犹豫。
3.钱的问题最恼人,弄不好就翻脸成仇人,没办法说也不想说,只是你要达成自己目的多多少少都要付出代价,自己不成熟的代价。但是在我,如果这个问题是能用钱解决的,那就不是问题。只有钱解决不了的问题才真正让人头疼。

一般处理就是 男的退就不要了 女的退要把彩礼还了 不说其他花费的事

在法院 如果没有成 要把彩礼(贵重物品)退还男方(不论谁退出)

被人家玩了就把你一脚踢了,这样其实很没面子的事。不走运碰上了也没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嗣穹ㄔ河Φ庇枰灾С郑?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上述规定,彩礼金应当返还。但是,对方对数额有举证责任

那就可以要回来啊,有法律规定了还怕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