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格式是怎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4:09:41
我现在我被一家新的公司录取,我和原单位的合同要到2008年年底才结束,新单位给我一个月时间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原单位不同意跟我解除劳动关系,请问我是否可以在递交辞职报告一个后离开单位,但新单位要我出拒和原但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我怎样才能获得劳动合同证明书?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兹有XXX(男,现年XX岁,身份证号XXXXXXXXX,户籍所在地XXXXXX),于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因违反XXXX,根据《劳动合同法》第XX条之规定,现已和XXX解除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礼
  XXXXXXXXX
  年月日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

  只要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写清楚,并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系用人单位的真实意思,就是有效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用于劳动者再次就业的,新的用人单位要求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没有强制性的格式要求,只要写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名称、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因什么原因什么时间解除的劳动合同,并加盖用人单位印章并注明出具的时间即可。

你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原单位就可以解除合同,原单位应该出具和你解除合同的证明文件。

你和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要在劳动部门备案的,你的劳动手册上会有记载,所以你要到新单位报到,只要叫原单位在劳动手册上记清楚并出具在社保机构办理的社保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