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面的请进,短信骚扰方面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3:13:49
我很喜欢一个人,经常给她发短信,不是性骚扰,淫秽等方面的信息,只是说喜欢她之类的,现在她说我是在骚扰她的生活,要报警,请问我的这种方式会枸成犯罪吗?如果报警或起诉的话,会怎么处理呢?
PS:我真的很喜欢她,晚上不由自主的会想她,经常会忍不住了给她发短信.

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五)项处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你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即使行为较轻,未达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程度,不需要治安处罚,对方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你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喜欢一个人并不是错的,可是错误的方法往往会导致错误的结果,改变了好的初衷。

对女孩子的追求,要建立在彼此尊重的基础上。

希望你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工作、学习上,用实力来赢得女孩子的尊重、喜欢。

如果是不是骚扰、淫秽或是威胁的内容,那就不是犯罪,但是你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很有可能是违法,建议你早点停手。如果她找了公安机关,那警察有可能也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