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公益活动的赞助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9:44:30
个人发起的以发放公益物品为目的的公益活动,可以以个人身份向企业募集产品吗? (比如:要为近视患者免费发放视力表,“视力表”就是上述产品)

问题1:如果法规不允许的话,应该怎样获得产品或赞助?最好详细一些,如:需要哪些部门的批准

问题2:如果法规不允许,但是企业自愿提供公益物品的生产,这样可以进行发放吗?
请给出最准确的答案,拜托了!
tnnd745la - 都司 七级:
您说的冠名权,我想问的是: 个人有权力向企业收取冠名费吗?请确认一下

1、发起公益活动是能得到社会各界支持的,你向企业募集公益物品,是一种民事活动,政府一般不会介入,所以并没有相应的法律来阐明。而各地是否后出一些规章,也过细这里无法了解。

2、政府一般不会制止企业提供公益物品的,这是自愿的赠与行为,政府还会提倡呢。

3、他所说的冠名权,是你收取企业的费用,然后把企业的名字做为本次公益活动的主题或名称。这不是一种权力,只是一种双方协商进行的民事活动。

这个法律规范不是很清楚,建议到民政部门咨询。

我认为做公益活动应当没有法律障碍,但想得到赞助,要靠自己去募集,建议以活动冠名权为报酬。

国家规定了 专门的公益机构应当通过这些机构规范的对被援助人进行救助。

楼主
你所问的问题,全部都不用担心,
你的活动可以大胆做的,
呵呵,只是需要咱用公共场合的时候事先和城管说下就OK了
其他的完全没有问题!

虽然有些法律不允许,但好像很多人都这么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