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政治题(阅读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0:13:10
六、学好法律,保护自我。
(仔细阅读,认真思考,运用所学的知识回答相应的问题)

黄某到超市选购日用品,柜台营业员廖某怀疑黄某偷了一副五号电池,黄某感到莫名其妙,便与营业员理论,不顾再三表白,超市保安人员将黄某带到保安室强行搜身,结果未找到“赃物”。请分析回答:

(1)保安人员强行搜身,是否构成侵权?侵犯了黄某什么权利?(2分)

(2)黄某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5分)

(3)如果将超市告上法庭,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是初二的学生,所以请围绕初二政治的知识点回答!!
再添一个问题:1.公民应如何正确行驶自己的权利?
也是初二的。

我大概今天晚上8:30分选择最佳答案,不会拖很久的!

1,保安强行搜身该行为根据民法通则,构成了侵权,侵犯了黄的人身自由权和名誉权
2.先告诉父母,与其协商,要求商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如不成功则可向法院起诉。
3.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权,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显示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
4.正确对待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一)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含义:

第一,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平等地承担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这就是说,虽然公民之间在民族、种族、性别、年龄、职业、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财产状况等方面存在差异,但是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方面都一律平等。

第二,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法律保护。

例如,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为保证适龄儿童、青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又制定了《义务教育法》,其中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三,任何公民的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这说明国家在依法实施处罚方面对任何公民一律平等,任何人都不得有超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二)坚持公民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这部分内容既是本课的重点,又是本课的难点。

1.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权力与义务的统一性,首先表现为权利与义务是不可分离的。所谓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权益,它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民有权做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做出相应的行为;所谓义务,是指公民依法应当履行的某种责任,它表现为负有义务的公民必须做出一定的行为或禁止做出一定的行为。从法律关系上讲,权利与义务是同时产生相对应而存在的一对范畴。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没有义务也就没有权利。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