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纠纷,希望可以帮我解答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5:50:42
有个老人本来把她所有的遗产都分给了3个儿子,只要每个儿子每月给她点生活费,但现在3个儿子为了挣遗产都上了法庭,现在老人想把所有的遗产都首回来,在法律上是不是应许?(注:老人没有写遗嘱,只是口头上的分遗产,如果可以的话,那么要到哪个部门申请?)

可以啊.
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一般情况下,遗嘱必须是书面的,只有在遗嘱人生命垂危或者在其他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在你这种情况下,有权收回其财产.直接收回.

老人还在世,那么他所谓的分遗产的行为就是赠与,赠与合同在赠与物交付后原则上是不撤销的。但老人的情况特殊,有属于法定撤销的情形,但要看他的三个儿子是否有尽到应尽的扶养义务,如果他们每月按时给老人生活费那就算他们为了争遗产闹上法庭,老人也是不可撤销的。但如果他们没有给生活费,那老人可以把遗产要回来。至于具体哪个部门,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赠与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