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有效时间是几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1:06:21
25年前,从外地嫁给男方,结婚三年后因感情不和,两人协议离婚.因是外地人,无房且有一女,为照顾好女儿,两人协议离婚不离家,在此期间,男方未出一分,反倒出不少(还照顾他和他生病的父母),至今男方不仅没有遵照协议的条款付给女方四千余元,还一直向女方要钱,因我本性老实,男方现在已得胃癌,时日不多.请问:如果男方突然去世,协议上的条款是否还有效?男方无配偶,有三子女,我是否有房屋等财产的第一继承权?

离婚协议书没有有效期,自始有效。

法律上有规定,离婚后,一方有困难的,另一方应该给与帮助!

按照遗产继承的原则: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因为你已经和他解除了夫妻关系,应该由他的子女开始继承,你没有继承权。

支持酒仙兔兔的说法,你们已经解除了夫妻关系,你就没有了房屋等财产的继承权.
但是,按照协议上的约定男方还欠你四千多元钱,那么也就是说继承男方财产的人同时继承了男方留下来的债务,所以,你还是可以得到那四千多元钱的.(哪个人继承了财产,哪个人就要还你四千多元钱.)

前言不搭后语,“无房且有一女”,人要死了,忽然又“有三子女”,又有“房屋等财产”了,令人费解。

胃癌很难死的,想那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