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求好心人 婚姻法援助 在线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8:22:52
我姐姐06年和现在的丈夫结婚 姐夫和他前妻离婚时已经经过法院 把孩子判给女方 并判每月姐夫付给孩子抚养费700块 姐夫每月都这么执行着
可恶的姐夫前妻 在我姐姐这段时间生孩子时候 又以索要精神赔偿10万元 起诉法院 要求我姐夫赔偿 请问 这种情况索赔合法么? 如果合法 我们应该怎么应对呢 ?在线等 十分发愁
我问我姐姐了 叫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
我姐姐刚生的孩子 怕她上火 上火就没奶了 555555
姐夫和前妻离婚时间是05年12月5日
这种情况离婚后损害赔偿起诉 合法么?
问题严重了 姐夫和她离婚前 给她写的欠条一年后还清 不写就不离婚 还有人在场证明 这怎么办啊 我快疯了!!!!!!

尽管去应诉好了,你姐夫的前妻单独就精神损害提起诉讼,本身就缺少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不要理她了.法官会作出公正的判决的,在此祝你姐及姐夫万事如意.不要为这个事而伤神.

你姐夫的前妻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1条的规定,离婚之后再次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你姐夫与前妻的离婚是2006年的,现今已经两年了,这样的话,他前妻再次提起分割财产的诉讼会被法院直接驳回的,或者说法院不会受理的。我要说明的一点是,你姐夫的前妻的所要的行为实质上也是一种分割财产的行为。
你们要多看看婚姻法
最好是都弄清楚

从法律角度来看,你姐夫的前妻是没有权力来要求你们赔偿她的精神赔偿的,因为她已经在离婚的时候与你姐夫签订了离婚协议,她与你姐现在的家庭没有关系。所以她没有权力要求你姐夫赔偿对她进行赔偿。但是出于感情,给一些也是可以的,但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赔偿。
婚姻法在有关离婚中并未提到她有此权力
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msf/200311/2003111021024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