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予的房子是否需要去做婚前财产公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8:45:16
本人现在未婚!此前父母一次性付款给我买了一套房,并且已经办理了房产证和土地证,写的都是本人的名字!
如果我今后要结婚(这话挺别扭),是否需要去对这套房产进行公证来证明属于婚前财产!

如果依LZ所说,那么完全不用担心,根本不用作任何公证!!!!!!

你享有这份房产100%的产权!!!!

也就是说这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与未来的配偶没有任何关系。

因为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管理条例规定,如无协议说明,判定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的房屋之唯一标准是------房屋产权登记日与结婚注册登记日的前后顺序。

具体点说,就是LZ现在未婚,肯定就谈不上什么婚姻注册登记日了,而房产证目前已经过户到你的名下,这所房子的房产登记日是发生在婚姻注册登记日之前的,那么现在的房子就属于你的个人婚前财产。

压根就不用作任何公证!不要白花冤枉钱!

建议去公证一下,不一定都是你永远的财产,比方说可以7年以后他成为夫妻共有财产,你们小夫妻俩可以自己商量一下,如果对方不是图你房子你的钱,这样的条件应该是可以接受的。

不必,依法产权永远属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