拣到了箱货又转手卖掉获利4500元 这个算犯法吗?能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10:27:43
如题 在线等
公司1员工送货途中 不慎遗失1件贵重货物(市场价5万RMB左右) 发现后随即报案 找到拾到此货物的嫌疑人 但他说货物以被他 以4500RMB 低价卖出去 而买主现在也找不到了
请问能追究此人的刑事责任吗?或者向他索赔全部货款 应该怎么解决?

捡到失物如果数额不大,可以据为己有,不违法的。但是数额巨大,就不能据为己有,否则要追究捡拾人的刑事责任,捡拾人涉嫌非法占有罪。5W元是属于数额巨大的,你可以报案,有警方依法处理。

当染能

不能追究刑责、应属民法调整的范围,不当得利,可要求当事人返还原物或赔偿损失。

侵占的对象只有3类:代为保管物、遗忘物和埋藏物,丢失货物应属遗失物而非遗忘物。

1、不能够成侵占罪。所谓侵占罪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可以分析:只有对保管物、遗忘物、埋藏物才构成侵占罪,而这里是遗失物,不能适用侵占的构成要件。

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后者是失主丢失的财物,失去对财物的控制时间相对较长,一般也不知道丢失的时间和地点,拾捡者一般不知道也难以找到丢失之人。而遗忘物,则是刚刚、暂时遗忘之物,遗忘者对之失去的控制时间相对较短,一般会很快回想起来遗忘的时间与地点,回来寻找,而拾拣者一般也知道遗忘者是谁。

2、可以要求他说出卖给谁,然后找到那人让其退货。

捡到东西没有归还,会有三种情况。
1、不知道失主是谁没有办法归还,他把他人物品隐匿起来了没有偿还,在法律上这属于不当得利。找不到就应当把它交给设在公安管理机关的失物招领处,如果说他拒不归还,就会引发法律责任,要去返还原物同时可能还要赔偿损失。
2、拾到遗失物以后,知道谁是失主但是拒不归还,但是遗失物的价值不大,在民法上构成一个侵占他人财产的侵权行为,他要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侵权民事责任。
3、知道失主是谁,而且遗失物品的价值比较大,拒不归还的在《刑法》上构成侵占财产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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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案 如果他拒不返还丢失物或者按等价赔偿,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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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对遗忘物是否包括遗失物存有争议。其实